一、 申请方法及基本程序
1、 全日制培训课程
(1)、填写报名表格(请向新通培训报名处索取),缴纳学费
(2)、提供有效成绩单做评估,不明确程度者,参加学前定位考试
(3)、通过评估或根据定位考试确定班级
(4)、分发新通培训入学通知书,在指定的开学时间来校报到注册
2、 业余培训课程申请方法及基本程序
(1)、填写报名表格(请向新通培训报名处索取)
(2)、缴纳学费
(3)、在指定的开学时间来校报到注册,领取听课证及教材
二、 上课时间
新通语言课程,每堂课上课时间为45分钟
三、 迟到与缺席
如果您因迟到而缺课,任何短时间的缺课,新通将不予退款,也不能通过免费延长课程补回
四、退费规定
1、新生:
学费退还
1)由于班级人数不到或其他原因学校取消开班的,学校退还所收全部学费;
2)由于学生个人原因提出退班的:
a) 开学前书面提出申请的,学费在 2000元以上的,扣除200元手续费其他费用退还,学费在2000元以下的扣除100元手续费其他费用退还。
b) 开学后 1/10课时内提出书面退班申请的,学费退还50%;
c) 开学 1/10课时后提出申请的,学费不予退还。
注:杭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: (按学期收费)学生开学后二周内或(按学年收费)一个月内提出退班申请的,应退还一半的学费,超过时间一般不退。
3) 享受插班折扣优惠的学生如中途退学,无论何种原因,学费一律不予退还。
书杂费退还:
1)开班前提出申请的,书杂费全额退还
2)开班后提出申请的,书杂费不退(教材已经按照开班学员人数全部订购,讲义或其他也统一印刷,不因为个别学生的退出,学校书杂费开支而减少,所以中途退班的书杂费不退
3) 享受插班折扣优惠的学生如中途退学,无论何种原因,书杂费一律不予退还。
住宿费退还:
按照实际住宿周数计算(不满一周的按一周计算),未住的整周数予以退还。但课程进行 3/4阶段以后,住宿费不再退还。
2、 续读生
凡在报名时已提出中途退学要求并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者
三项条件为:
a) 续读生
b) 在新通办理留学手续并已签约
c) 在就读一个月内,已获得留学签证,并递交了签证复印件
退款规定:学费按实际学习月份结算、住宿费按实际周数计算,其余退还。
备注:如以往的条款与本规定不合,以本规定为准。